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

剛收到一位期刊主編的來函

是我一位合作者主要撰寫的
意見如下: Poor design quality. Somewhat flawed statistical design. Results are not novel, they are intuitive....
結果可想而知。

研究題材與研究設計二者,在研究完成後,是無法動彈/修改的,也就是無法改變的。
若上述評論屬實,這篇稿件大概沒救了。。

資料分析於事後還可以修改,頂多花點時間,換個方法。

各位的「研究題材」有無創新/獨到之處?
各位的「研究設計」是否合適/robust?

1 則留言:

  1. 看來,不是只有演藝界有毒蛇派(或中肯派?)的評論者,
    學術界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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