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4日 星期四

令人高興的一天。。。。

寫了份摘要擬於學系演討會報告:

中風病人職能治療目標設定之臨床決策

背景及目的:病人自陳之需求與職能治療師所提供之服務常常不盡相符,因而降低治療成效。我們參考以個案為中心之相關臨床決策模式,提出中風病人職能治療目標設定之臨床決策模式,以期改善病人自陳需求與職能治療師提供服務之一致性。

方法:我們檢索資料庫以彙整現有的主要臨床決策模式,以及以個案為中心之考量要點與適用的決策模式。再與相關專家討論決定可以改善病人自陳需求與職能治療師提供服務一致性之決策模式。

結果:臨床決策模式主要有三種:父權決策模式 (paternalistic decision-making model)、告知決策模式 (informed decision-making model) 與共同決策 (shared decision-making model)。以個案為中心之臨床決策至少須做到知情同意與個案同意或自主。告知決策模式與共同決策皆以知情同意為前提,故二者較接近以個案為中心之概念。二決策模式之差異在於有無良好雙向溝通與互動之時間與機會,若有此條件,則共同決策更符合以個案為中心之概念,最能改善病人自陳需求與職能治療師提供服務一致性。然而,特定情況(如個案已無復原潛力,且治療師已無法協助個案,個案仍無病識感堅持其目標)治療師宜適時充分告知且確認不傷害個案之後,以父權決策模式執行決策(如終止治療或給予轉介建議)。

結論:依據上述發現,我們認為:若有充分時間與個案/家屬交流/衛教,則共同決策應最能改善病人自陳需求與職能治療師提供服務之一致性。若時間有限或交流互動不佳,則以告知決策模式較佳。但特定情況時,父權決策模式仍可適用。我們建議治療師於擬訂治療目標與介入計畫之前,宜充分瞭解病人之需求、並以衛教讓個案/家屬瞭解職能治療服務內容、角色、治療目標等以及讓個案/家屬瞭解他們所面臨的問題同時建立病識感,再與病人充分溝通後達成治療目標共識,以期提升病人自陳需求與職能治療師提供服務之一致性,進而提升職能治療品質與效能。

完成PPT:「中風病人OT臨床決策之困境與解決之道」讓OT更接近「以個案為中心」而且更有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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